本人大四毕业生,于2015.5.12与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书,但是当时签协议时只签了一份 本人大四毕业生,于2015.5.12与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书,但是当时签协议时只签了一份,事后问负责人,他说以后会给我一份复印件,且实习协议上描述的工作岗位与实际工作的工作内容不符合,请问这样的实习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当发现自己不适合此实习工作的当天已口头告诉负责人要辞职,但是负责人第二天却告知说要做满十天左右的时间才给我办理离职,且我问公司拿回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负责人却迟迟不给我回应,请问我是否一定要按照用人单位的离职要求工作满十天才离职呢?因为公司那边说要追求法律责任,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就业者,我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望能尽快给我建议,静待佳音谢谢你!
2015-05-15 00:08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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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签订实习协议,不签三方协议,违约是否赔偿?
9个回复刘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 和长春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
0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现与一国企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未正式毕业前进行了一个月的实习培训
1个回复我在二月份去一个公司实习了两个月,并签订了毕业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是我先签的字
0个回复我在上海,我是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毕业了
2个回复本人15年应届生,目前没毕业,之前与a公司在校招签订了三方协议,以及a公司自拟的协议
1个回复我是应届毕业生想与与签订三方协议的公司解约,但是公司不给解约函怎么办
2个回复毕业前实习签订三方协议,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追加了违约金三千的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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