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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块开荒地.原来是村里分的地.中间有块荒废的水沟.和各种杂物
我家有一块开荒地.原来是村里分的地.中间有块荒废的水沟.和各种杂物 我家有一块开荒地.原来是村里分的地.中间有块荒废的水沟.和各种杂物.后来旱了我家就把沟里拉土.添上了.又雇了推土机.原来的口粮地有使用证.村里要把我家新开的地收回.可以么?村里很多都有.村长不都收.就收几家合理么
2015-05-14 20:00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15 15:35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新开发的土地如果为未利用地经开放后,可以由你们进行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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