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开的一两爱萌小四轮电瓶车路过赶集小乡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一个60多岁的妇女 你好,我妈妈开的一两爱萌小四轮电瓶车路过赶集小乡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一个60多岁的妇女,当时我们开的很慢比走路还慢,还一直安喇叭,当时那个妇女跟其他人一起站在白线里面将近半米的地方,我们按喇叭也不走,我妈刹车后车子还动了下,就不小心把她碰到了,其实她是被另外一个男人推倒的,所有把她的脚擦到了,当时她自己就站起来了,然后又说疼,我们就送去医院拍片检查了,医院说骨头没事,就是有点伤到筋,然后她又说她屁股疼,但是屁股我们没碰到,是她自己被人推摔着的,一开始她自己也承认的,后面又说是我们碰到的,我们看也不严重就一起拿的药,本来也算了,但是现在又打电话来要钱,这个那个的,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按理说我们一没违规行驶,二没逃跑,这个怎么说呢?
2015-05-14 11:30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5-14 11:4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孙志军律师 2015-05-14 11:46
可以拒绝不合理赔偿,你可以要求对方去起诉。法院判多少就给多少。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妈妈在工地做饭早上骑电瓶车上班买菜被另外一个骑电瓶车的人违规过马路撞倒
8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妈妈是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人自食其力大半辈子了,因为儿女都在外面打拼
1个回复宋律师你好,我妈妈是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人自食其力大半辈子了,因为儿女都在外面打拼
3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下雨下班回家途中骑电瓶车把另一个也是在骑电瓶车的挂了一下
1个回复你好,朋友的妈妈处了一个对象,但是在接他的时候出车祸撞死了我
5个回复你好,我有个朋友六年前的一个晚上开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正在被人追杀的学生
0个回复你好,请问我老公正常行驶直行,遇到路口没红绿灯,有一个电瓶车妇女横穿马路,
4个回复你好 我在路上路过的时候被别人宾馆上掉下来一个木板砸伤了 宾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