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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按诈骗罪起诉?
能否按诈骗罪起诉? 我公司同一个体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对方付了一部分款后称因质量问题销不出去,要我方每吨降价100元,我方不同意,对方不再付款,催要多次无果。起诉法院后才知,对方将余货售出、银行账号关闭、法定代表人更换,企业名称未换。更换法定代表人后的企业在工商注册中留了假地址和联系方式,前法定代表人还有百分之五的股份。法院称: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被告,前法定代表人在无法人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代表企业参加诉讼。请问:能以诈骗罪起诉前法定代表人吗?如何起诉?在那里起诉?急盼解答!谢谢!
2011-02-25 19:43 齐纷(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25日 20时37分
案情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诉讼。
2 康治斌律师  2011-02-25 20:1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丝毫不影响,法人承担应负的义务,你们的被告应该是法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
    2,《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上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 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有限公司利用变更法人逃避债务,被查证,原法人如果履行了公告等正常手续,原债务自然消灭,如果是故意、恶意逃避债务,则可以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原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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