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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妨碍公务罪的一些问题
关于妨碍公务罪的一些问题 请教各位律师“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依法正在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误认为对方依法执行的公务的行为违法行为而予以阻碍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按照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处理。”这句话出自于哪里?
2015-05-13 19:00 alonli……(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5-05-13 20:07
那是不构成本罪,当然事实是不是真如你本人所讲,有待于查实。如果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5-1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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