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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有一套房子,女方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有一部分的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双方离婚有一套房子,女方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有一部分的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双方离婚有一套房子,女方什么都不要,净身出户,有一部分的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而且债务都是男方自己借的,用来做生意,借条也是男方自己签的字
2015-05-13 14:01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5-13 14:15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2 陈晓云律师  2015-05-13 16:17
共同债务的,有连带偿还义务,如约定归男方负责的,可在对外偿还后向男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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