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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合资购买房子的提问,急!
关于婚前合资购买房子的提问,急! 您好:
    我跟我老公在2004年12月处从别的订房者手中购置一套房子(尚未交付),2005在4月10日房子交付,我老公去建行办理房产证、贷款手续等,由于他是老师,我是个体工商户,他说如果要写二个人名字就不能用他的公积金贷款,所以房产证写了他一人的名字。购置房产后一周大概是2005年4月21日我们俩登记结婚,也就是房产证办理日期是在结婚登记前。虽然这套房子我们家出的钱比我老公家出的钱要多,但也没有写借条什么的,老妈说伤感情的。现在贷款虽然是我老公在交,其实是二人共同交的。我想请问下,如果我们要离婚,这套房产能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2011-02-25 14:12 快乐减半(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25日 19时28分
婚前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2-26 08:3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王学海律师  2011-02-25 14:14
如果你有银行提款记录可以证明你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4 谷友军律师  2011-02-25 14:37
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5 李同红律师  2011-02-25 22:21
您的银行提款记录可以证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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