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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以提供审验手续为要挟要求我承担前租赁户的欠款我该如何尽快解决
租赁方以提供审验手续为要挟要求我承担前租赁户的欠款我该如何尽快解决 2010年四月二号我在国贸百货租了一间商铺租方是一家房产公司当时租房时有前租赁户打的石膏格段房产公司说让我们自己找前租赁户协商看他是否收取费用因为这个格段是前租赁户自己装的跟房产公司无关前租户收不收钱收多少是你们自己的事并把其电话号码给了我们我们打电话给前租户他说门我已经取下拿走其他的不要了我们就给房产公司说了到了今年我们该审验营业执照要他们给我们提供一下房产证和合同的复印件他们让我们先把前租户的欠款交了再提供否则不给提供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是前房主欠的款转到我们这了我认为前租户是跟房产公司签的合同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与我无关我和房产公司签合同时就已经交清所有费用不该再承担前租户欠款所以拒绝给付现在他们找种种借口不给我提供手续至使我无法审验营业执照我该怎么尽快解决
2011-02-25 13:43 139189……(新疆-伊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25 18:48
房产公司的要求没有道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26 16:47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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