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时,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时的分配问题? 我和我老公的户口不在同一个村但在同一乡,既是同一乡里的两个村,我们生有一小孩,小孩户口同我老公的在一起,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我和我老公各自户口所在地的土地征收了,由征收来的钱进行分配时,因我小孩是独生子女,按政策小孩应多分配一份额,可实际分配时,我老公只多拿了一份额的二分之一,我只多拿了一份额的三分之一,我不明白为什么少了六分之一,我问他们的时候,老公的村里说政策是各分一半,我所在的村里说与小孩在一起的一方得三分之二,没有和小孩在一起的一方只得三分之一,请问到底谁正确? 实际分配应该是多少?
我只觉得不管怎么分,我们总的应该多拿到一份额,虽不在一个村,但在一个乡,一个乡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而别的独生子女父母户口在一起的都多拿到了一份额,为什么我们就不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去处理?
我只觉得不管怎么分,我们总的应该多拿到一份额,虽不在一个村,但在一个乡,一个乡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而别的独生子女父母户口在一起的都多拿到了一份额,为什么我们就不一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如何去处理?
2011-02-25 11:43 chrys0……(湖南-岳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5 17:14
你好!
像这种情况确实复杂,建议你向乡政府反映情况。按法律规定不论双方户口是否在一起,是否与女子生活在一起或户口是否在一起,征收时都应当增加一个份额。这只是具体的分配方案上的衔接与利益冲突问题,应当不影响你们取得一个份额的份额数额。
像这种情况确实复杂,建议你向乡政府反映情况。按法律规定不论双方户口是否在一起,是否与女子生活在一起或户口是否在一起,征收时都应当增加一个份额。这只是具体的分配方案上的衔接与利益冲突问题,应当不影响你们取得一个份额的份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