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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一哥们,现年54,在沈阳于洪区迎宾路建筑工地做木工
律师您好:我一哥们,现年54,在沈阳于洪区迎宾路建筑工地做木工 律师您好:我一哥们,现年54,在沈阳于洪区迎宾路建筑工地做木工,不慎被电锯切去右手一节大拇指(关节处),我们是农民工,跟着劳务公司在中铁干活(老板包的清工,做的是劳务),请问:1,这种情况伤残大概是几级?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钱?2,我们应该找谁谈赔偿?老板还是中铁?谁是主要责任人?
2015-05-12 09:22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05-12 19:29
可能构成伤残,但具体级别以鉴定结论为准,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 张俊杰律师  2015-05-12 09:44
需要到专业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3 隋新律师  2015-05-12 10:14
你好,如果不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  无法申请认定为工伤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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