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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在学校和同学动了口嘴,就用拳头他到了他的眼睛,他鉴
老师你好,在学校和同学动了口嘴,就用拳头他到了他的眼睛,他鉴 老师你好,在学校和同学动了口嘴,就用拳头他到了他的眼睛,他鉴定是二级轻伤七级伤残,当时我还没满十八周岁,可是我现在到了,需要赔偿多少呀,能把我抓起来吗
2015-05-11 20:15 ask201……(辽宁-朝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5-05-12 07:42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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