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种明显偏向被告的行为我该怎么处理? 一份拆迁协议侵犯了本人的权益!法院立案后认为:由于该合同的落款章是***腾退办(但是签名人是拆迁公司的项目经理且已经出过厅),认为我的诉讼主体错了,说我应该告腾退办!但是腾退办是个临时性组织,根本就没有注册单位和注册地址,这不是推诿吗?对于法官这种明显偏向被告的行为我该怎么处理?
2011-02-24 09:32 RcA39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2-24 09:33
坚持诉讼请求,同时要求追加腾房办为被告。
2 陈晓云律师 2011-02-24 09:37
据理力争,坚持以此裁决,不服你可上诉或另行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1-02-24 09:43
第一,找律师;第二,准备上诉。
4 孙新律师 2011-02-24 10:02
你可以变更、追加被告。
5 李同红律师 2011-02-24 10:24
要求法院作裁定,上诉。
6 王忠新律师 2011-02-24 11:49
可以使用原诉讼请求,同时要求追加腾房办为被告,不服判决可上诉或另行起诉。
7 赵江涛律师 2011-02-24 15:06
这个案件的主体需要您从宽处理,把相关的单位都列入,要求法院把腾退办以及开办腾退办的单位全部列明为被告,防止他们互相推脱。
8 2011-02-24 16:27
上诉或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