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在租赁期开始之前解约,算作违约吗? 和写字楼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是4月份签的,租赁期从5月26日开始,为期一年,但是现在因公司的政策调整,临时决定不租这个房子了。现在房租和物业费都没交,请问我在26号之前解约,算违约吗?
2015-05-11 09:14 t25220……(北京-海淀区) 已有 17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5-11 11:11
由于政策原因解约可以
2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5-05-13 23:11
需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
3 徐卫东律师 2015-05-11 09:19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22
要看合同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5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28
需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
6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29
您好,需要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的
7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29
主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
8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37
这要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最好协商处理。
9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40
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10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42
属于违约
11 孙新律师 2015-05-11 09:45
您好,此种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处理,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12 赵剑律师 2015-05-11 09:48
您好,主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分析,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面谈!
13 李建成律师 2015-05-11 09:56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 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 款或者报酬。
14 孙新律师 2015-05-11 10:16
如果合同生效,属于违约。一般没有特殊约定,签字之日为生效之日
15 赵江涛律师 2015-05-11 10:31
属于违约。
16 孙新律师 2015-05-11 11:44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7 孙新律师 2015-05-11 12:52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需要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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