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证明他的转让无效 2007年12月份,因其它原因我和前夫在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事实上还是在一起),离婚后的两年里,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们在这两年内重新买了一台挖机,可后来我们真的离了。我前夫在我们离婚后给我出了一张借条(此款是我将离婚时协议上属于我的房子卖了的钱)。后来我找他要钱他不还,我就起诉到法院,现在到了执行阶段,我提供了他的财产有一台挖机,可得到的结果是他已经将挖机转让给了他的哥哥,请问他的转让有效吗?
2011-02-23 20:28 SAX4831(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3 20:46
首先你案件已到执行阶段,你向法院提供他有一台挖机的事实,可得到的结果是他已经将挖机转让给了他的哥哥,他的转让是否有效?1、这台挖机你是否参与出资2、如未参与出资,他与他哥的转让行为是否在你诉讼你前夫期间?如果是在诉讼你前夫期间,你前夫有逃避债务之嫌,可向法院撤销他们的交易。
2 乔春长律师 2011-02-23 21:00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