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至死亡的判刑及赔偿? 11月11日早上6:30分左右一辆白色金杯车肇事逃逸,后果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据当时的目击证人的描述:那人是车速太快经费能够又想超车,这是就把正过马路的一男给撞飞了,而且他还下车将那人给拖到路边,然后上车沿原路逃跑了.当天下午警方将此人逮捕.死者<62岁>是农村户口且肇事者是付全责<事后死者的家属从老家重庆赶来>,请问死者方能索取多少赔偿?死者子女及配偶的精神损失'误工费'车费'餐费应怎样赔偿?还有一上大学的孩子学费能赔偿吗?肇事者能判几年刑?此交通肇事逃逸发生在廊坊.
2011-02-23 17:43 雅雪(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3 18:13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