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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头几天开电瓶车把一个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的老太太给碰了
刘律师你好,我头几天开电瓶车把一个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的老太太给碰了 刘律师你好,我头几天开电瓶车把一个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的老太太给碰了,先在住院呢,已经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想在想私了,她们家要的太多,现在该怎么办?
2015-05-10 15:20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5-13 00:05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不能协商解决的,建议等待对方诉讼解决。
2 刘德斌律师  2015-05-10 16:12
应报警,先由警方进行事故认定。
3 隋新律师  2015-05-10 16:12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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