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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工伤咨询
昆山市工伤咨询 我去年8月份在厂里上班,给厂里的叉车倒车撞伤,造成小腿开放性骨折,今年二月份到医院复查,医生说我腿可以上班了。可是我的腿站的时间长了,脚就会肿起来,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今年8月份的第二次手术前,法律规定上需要上班吗?
2011-02-22 19:14 yuguan……(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1年02月22日 19时27分
只要发生过骨折就肯定构成十级伤残,只要骨折曾经做过内固定手术就肯定构成九级伤残.如果你的年龄在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十级应赔六万元左右,九级应赔十二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是否需要上班,要看医院是否出具病假证明。
2 110网律师  2011-02-22 23:24
可以让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的,看是否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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