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社纠纷 您好,本人与他人合伙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并作假谎报100余人入社,实质只有我与合伙人出资,相约我出10万,他出20万,但是打款当天他并未出款,且日后擅自挪用我的10万元资金,在此期间,使用我的车子油费达6000元左右。相关部门是否拨款我也不知道,账务审核也不通知我,现在我要退出,索取我存入的10万元,此人翻脸。打款时是以我妻子名义打入,请问我是否能取回该笔款项?我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还能追究他什么责任?
2011-02-22 14:08 UiP459(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孟喜律师 2011-02-22 14:10
具体可来电咨询 北京朱律师
2 贾金勇律师 2011-02-22 14:10
是否有书面的合作协议或者合同?
3 倪振杨律师 2011-02-22 14:20
属于合同、合伙纠纷,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中约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1-02-22 14:54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要看证据,以及你们合作社的性质。
5 赵亮律师 2011-02-22 14:57
1:退伙可以协商,费用应该退还给您。
2: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该由您二人共同承担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具体情况。
3: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2: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该由您二人共同承担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具体情况。
3: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6 赵江涛律师 2011-02-22 17:13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7 孙新律师 2011-02-22 18:07
1、打款是你妻子打的,可以以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用夫妻共同财产与你打款是一样的。2、把你对你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谎报100余人入社是否给社会造成了损害?如果是,你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