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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问题?
办理准生证问题? 是这样的,我是福建人  我老公是山东人,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都说好不转户口,但是在男方山东那边办准生证时,他们村委会的人说要我们转户口才肯给我办准生证,不转的话就到女方家办,然后我们就去女方家福建办,但是福建那边却说要到男方家办,女方可以出什么体检证明,然后到男方家办,既然这样那男方那边为什么说又要说到女方这边才能办,我现在很纠结,到底不知道怎么才好?不是说准生证和户籍没有关系吗?怎么这么复杂?有没有正确的解决方法?
2011-02-22 13:27 虫1234虫(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2-22 13:44
还是先咨询计生管理部门吧!
2 李同红律师  2011-02-22 13:55
1、持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女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2、怀孕10周内,拿到《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到社险,职工个人到社险填《×××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登2,第一联;社险打印登2第二、三联;将第三联交本人。 
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妊娠不需提供);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可以把多证件复印到一张纸上,使用A4纸复印、粘贴。)进行妊娠登记。 
受理机构 
居委计生机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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