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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 1、婚后,由女方父母出首付、女方公积金贷款买了一个房子,先办完契税、贷款,现房子正在建造中,契税证、购房合同写的是夫妻共有各50%。请问女方如何能要回此房产单独所有,而不被男方分?2、婚后,双方收取的礼金,一年后全部借给了男方父母,但没有欠条。女方能通过法律要回此享有的部分吗?怎么要呢?3、现男方可以同意不要夫妻共有的那套房子、离婚,他说写个说明不要房子了,他签字、摁手印,这样法律上能否承认离婚后该房子不属于男方了吗?谢谢!
2011-02-22 10:54 xkB6183(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2-22 11:14
按照你们是协议约定处理
2 石莉律师  2011-02-22 11:30
1、男方放弃共有房屋有效,可以认定该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
2、借给父母的钱没有欠条作证据,你可通过录音等其它方式取得相关证据,以此通过诉讼解决。
3 李同红律师  2011-02-22 12:09
原则上不可以的,除非男方放弃。如果你能提供足够证据的话可以要求欠款。男方的说明有效,最好再公证一下。
4 110网律师  2011-02-28 14:07
男方同意放弃共有财产,最好加以公证。
至于欠款,有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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