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纠纷 律师你好:我于2010年6月在大理某地定了一套40平的房子,按合同约定于2011年1月25日前交房,逾期交房按每天100元支付违约金,据了解房子还要2-3个月才能交房,我请问:1.我可否先接房,后索赔?2.如果开发商不愿支付违约金,我怎样做才合理合法?3.争议的处理方式是"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仲裁好还法院起诉好操作。
2011-02-22 10:50 lymxq(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2 10:57
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你可以接房后,再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 杨俭律师 2011-02-22 15:13
1,很明显,白纸黑字写着违约责任的条款,你当然可以先接房子,再索赔。2,起诉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责任。3,仲裁必须事先或者临时达成仲裁协议,才能提请仲裁。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没有好坏之分,操作空间就更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变。
3 110网律师 2011-02-22 16:55
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