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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要偿还前夫的个人债务吗
离婚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要偿还前夫的个人债务吗 前夫和我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单位送的一套房屋,当时他和单位签有一个协议,要在单位服务五年就可以完全拥有该房屋,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五分之一的价值,房产证也在前夫名下,后来他未满五年就离开,然后我们也离婚了,分割财产时该房分割给我并已把产权证办在我名下,现在单位要求前夫退还该房,请问法院会判决我归还该房吗
2011-02-21 23:14 VsB8120(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2 07:54
具体要看前夫和单位的服务协议如何约定的;如需帮助请电联。
2 110网律师  2011-02-22 09:12
是否会判决你向你前夫归还该房,由法院裁判。但是,个人认为,你丈夫没有在那单位服务满5年,属于违约,你前夫不能完全拥有该房屋,单位对此也应该拥有部分所有权。现之前房屋已在你前夫名下,现在在你名下。届时,你和你前夫可能需对你前夫的单位予以补偿。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 110网律师  2011-02-22 09:40
具体要看你前夫和单位的约定的。
4 110网律师  2011-02-22 14:22
需要看你前夫和单位所签订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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