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求助 您好,朋友出租了一房子,(地处广州城中村)。还有一年半的租约,但因为政府拆迁,朋友说退押金他不要,然后原地新楼盖起来了,就过来要求按原价给他续约,或赔给他违约金和装修店面的费用。租约期间,先是退了一半的房子,然后自己不做了,他转租给其它人了,当时朋友说他他就说反正有人给租金就行了,当时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如果去法院,我们有胜算吗?有租约,但很多都是口头说的。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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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20:50 joukit……(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1 21:09
1、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1-02-21 23:43
请你明确一下到底是什么纠纷?看了半天不知道什么意思,建议带上材料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