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后的安置房的遗产公证问题 常住户口是爷爷和1号孙女(1号孙女出生的户口就在此拆迁房内)。后续因为得知拆迁,故爷爷的其他四个子女(除了1号孙女的父母外)及另外的2号孙女都把户口迁进来。即将签约市区的拆迁安置期房(拆迁款一半属于爷爷一半属于1号孙女),之后白卡将写1号孙女名字,但在爷爷的有生之年,房子先给爷爷一个人住。是否目前在没有拿到新房和产证的情况下能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新房的白卡上写1号孙女的名字,是否这未来还属于爷爷的遗产?写明以后爷爷百年后安置房所卖得的一半房产属于1号孙女,还有一半属于爷爷的5个子女平均分。以上房产分割是爷爷本人的意思。
2015-05-07 20:54 bbmm11……(上海-杨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5-07 23:05
按问题所述,涉及主体较多,情况较为复杂,不便于直接分析判断。
如需帮助,建议就详细情况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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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5-05-07 21:12
可以进行继承处理。。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3 韦云律师 2015-05-07 21:58
目前在没有拿到新房和产证的情况下,不能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
新房的白卡上写1号孙女的名字,白卡不等于产证,但可能导致房屋不属于爷爷的遗产。
新房的白卡上写1号孙女的名字,白卡不等于产证,但可能导致房屋不属于爷爷的遗产。
4 张鹤生律师 2015-05-07 22:44
目前在没有拿到新房和产证的情况下,不能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
5 张向锋律师 2015-05-08 15:28
没有产权证,无法办理公证。你爷爷可预留自书遗嘱,明确个人遗产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