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租赁合约问题 请问:如果租赁合同不到期,房主想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开始口头同意后返悔,在找不着人的情况下,房主能自行将其屋内物品临时存放在其他地方收回房屋吗?(搬家过程有居委会和物业参加),如果不合法,这样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后果?
2011-02-21 13:43 guoyi(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2-21 13:45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物品毁损是要负责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1-02-21 13:47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02-21 13:50
如果物品损坏,你要赔偿,提前终止合同要承租方同意,如果未经其同意,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4 朱孟喜律师 2011-02-21 13:50
不可以 房东是违法 违约的 口头是不可以的 不被法律认可的 所以合同还在有效期、履行期内
房东市不能任意解除的 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行的 如造成你的财产损失 可以要求赔偿
房东市不能任意解除的 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强行的 如造成你的财产损失 可以要求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1-02-21 14:08
房东的做法违约,但是找不到人的情况下自行处置房屋内的物品不妥。
6 贾金勇律师 2011-02-21 14:19
建议起诉处理,或者委托公证处将上述物品提存。
7 赵江涛律师 2011-02-21 14:22
如果物品毁损要负责赔偿。
8 陈晓云律师 2011-02-21 14:26
毁损物品需要赔偿
9 2011-02-21 16:48
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协议,且不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