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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后,患者已出院,拖欠医院医疗费约十二万元,肇事方已垫付两万
交通意外后,患者已出院,拖欠医院医疗费约十二万元,肇事方已垫付两万 交通意外后,患者已出院,拖欠医院医疗费约十二万元,肇事方已垫付两万,保险公司交强险付了一万,剩下九万保险公司必须凭出院发票结帐,请问该怎么办?伤者与肇事方都无力去结帐,请问该如何解决?现在能否依照“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让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2015-05-06 18:32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秦宇律师  2015-05-06 20:36
不能,只能想法垫付后起诉解决
2 丁力律师  2015-05-07 07:56
看保险公司愿不愿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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