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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后遗症的赔偿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中后遗症的赔偿问题 您好 牛律师 是这样的,我弟去年1月份在单位工作中,被一辆小汽车撞伤,经医院诊断是滑膜炎,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医生说滑膜炎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不能干体力活,明天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子,要是结了案以后,我弟的腿以为被撞 又出现毛病了 我该怎么办? 还能向被告索赔吗? 我应该怎么向法院提出我的质疑?
2011-02-20 22:45 ommmpm……(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殷建伟律师  2011-02-20 23:41
先按十级伤残赔付,如果以后恶化,经鉴定如果重于十级,仍然有权利要求对方再行赔付
2 李同红律师  2011-02-21 05:25
可以要求继续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2-21 07:47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赵江涛律师  2011-02-21 08:31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5 孙新律师  2011-02-21 08:57
如日后发生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伤害,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1-02-21 11:34
日后产生的损失再诉是可以的。
7 李建成律师  2011-02-21 14:43
法律只支持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目前可以确定的将来必定产生的费用。
如果将来引发其他疾病,跟这次的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8 孙新律师  2011-02-21 15:54
先要求目前能确定的赔偿,如果以后又出现问题,且你能证明与这次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仍可继承赔偿。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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