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单位叫我把单位负担的部分养老险补齐合法吗? 我是08年10月底来单位的,单位说一年后给交养老险,结果到了2010年5月才开始交,现在已缴了10个月,现在我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工作,需辞职,单位说必须 把这10个月单位负担的部分补齐才行,这样有法律依据吗?我需要补吗
2011-02-20 20:40 rDb2529(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2-20 21:09
没有法律依据,相反,单位应为你补交自入职以来到10年5月期间的社保。
2 贾金勇律师 2011-02-20 21:27
不合法,这部分应该单位负担。
3 孙新律师 2011-02-20 22:41
没有依据 在单位工作期间 应该给你缴纳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