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后回迁能否继续居住的问题 以前我和我母亲在朝阳区居住 该房为租赁房 户主为我的姑姑 拆迁时 按面积分了房子 我的哥哥把房本转为他的并交纳了10几万的金额回迁 房子变为了他的产权房 目前 我和我母亲租房居住 是否还可以回到原地方居住 如果不回去 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2011-02-20 20:39 liu695……(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风志律师 2011-02-20 20:47
拆迁协议里有你们的名字吗?有的话,可以主张居住权。
2 殷建伟律师 2011-02-20 20:49
如果拆迁合同中,你和你母亲如果是被拆迁人,那么你和你母亲就有权利居住到回迁房中。
3 赵江涛律师 2011-02-20 20:52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4 陈晓云律师 2011-02-20 21:03
要看具体情况。
5 李同红律师 2011-02-20 21:10
拆迁合同中写明您和您母亲是被拆迁人的话,是有权利居住在回迁房的。
6 孙新律师 2011-02-21 09:01
如果拆迁协议明确你和你母亲为被安置人口,且你们没有其他住处,可以要求居住权。
7 孙新律师 2011-02-21 09:32
原房子不是拆迁了吗,你说的是你哥哥名下的房子吗?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你可以去住,如果你哥哥不反对的话
8 孙新律师 2011-02-21 11:42
原地方已经拆迁并且给了补偿,不可以去原地方居住。但回迁房的面积按照被安置人的数额给付的,你们对回迁房有居住权。虽然产权是你哥哥,你和母亲有居住权。
9 王忠新律师 2011-02-21 16:14
安置人员应当由您啊
网站的回复仅是根据您的陈述,因为保守秘密或者隐私的需要,可能您无法全面细致地陈述案情。
网站的回复仅是根据您的陈述,因为保守秘密或者隐私的需要,可能您无法全面细致地陈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