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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算是医疗事故吗?事故是怎样陪付的?
我这算是医疗事故吗?事故是怎样陪付的? 我因1月26日在一家私人医院做了人流术(宫腔镜取胚术)和利普刀治疗 我是2度宫颈糜烂 当时医生给我说没有问题可以一起做 我在做完后也进行了消炎打针治疗(5天)和上药了  回家就休息了10天 在10天内每天会有出血现象和分泌物   但是在2月9日开始小腹疼痛,大量出血 到11号我向就诊医院打了电话 他给我也给了一个止血处方针在当地打 可是打了两天后 出血量越来越大了还有血块 引起我头晕  在2月14日我住进当地医院 去了医院后 医院给我取出150毫升的积血 积血已经发臭了  对我有进行了消炎手术  到今天我的病情好转了血止住了 就是头晕 没有精神  我向问问各位专家我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这样情况我因该怎么样处理 如果找医院我要做什么准备工作谢谢!!!!
2011-02-20 20:02 大黄111(新疆-石河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2-20 21:03
可以向医院主张赔偿的,需要保留两个手术前后的相关证据。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20 21:22
你好,建议你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20 22:39
这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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