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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父亲骑三轮车正常行驶,被后方摩托车撞上。报警处理。父亲小腿骨折
4月20日父亲骑三轮车正常行驶,被后方摩托车撞上。报警处理。父亲小腿骨折 4月20日父亲骑三轮车正常行驶,被后方摩托车撞上。报警处理。父亲小腿骨折,脚踝粉碎骨折住院,摩托车驾驶员重伤住院。今日5月5日交通事故认定书因父亲三轮车没有牌照,灯什么的负次责30%,摩托车主责70%。摩托车家人给了医药费3000元。母亲一直护理,父亲62退休。现医药费共计1万余。请问交警判的次责是否合理?如合理,要求对方怎么赔偿,都赔偿什么。赔偿多少?还是要委托律师法院起诉处理?谢谢
2015-05-05 23:08 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5-06 07:04
你好,(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 齐志龙律师  2015-05-05 23:19
需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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