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短信未提醒,导致迟报税而罚款,税务机关是否担责 已在深圳国税务局网站定制报税短信提醒功能,因未收到提醒(应是税务局网站未发送短信),致使报税延误大半个月,被处以50元罚款。请问:可否向税务局申请免除处罚或等额索赔?
2015-05-10 18:50 太虚幻影(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5-05 17:07
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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