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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我与同学合作办民办培训机构时,分别投资6000元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您好,我想请问:我与同学合作办民办培训机构时,分别投资6000元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您好,我想请问:我与同学合作办民办培训机构时,分别投资6000元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成为举办者。现我提出离开独立办学,同学提出买入我手中举办者,让证件上举办者变更为他自己。他说返还给我出资的6000元。因为学校所有投资都为我二人平分投入,办学三年共同出力,如果因为我提出离开,我是否可以要求平分学校物产。当时的6000元也因市场价增值,还有我付出的所有,我是否可以提出10000元卖出呢?
2015-05-04 23:20 ask201……(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5-05-05 07:42
这种事情完全可以协商
2 张亮律师  2015-05-05 10:34
证实为共同所得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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