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 农科院甲著有《水稻杂交论》一书,并在省科技出版社出版,乙看到后觉得不错,遂将其翻译成英文,在某出版社出版。
一年以后,乙发现丙的发表的英文博士论文中有一章的内容与自己翻译的《水稻杂交论》的一部分内容完全相同,于是,起诉丙侵权,丙则认为乙的翻译没有得到甲的授权,不享有著作权,甲得知此事后,遂起诉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问:该案如何处理?
一年以后,乙发现丙的发表的英文博士论文中有一章的内容与自己翻译的《水稻杂交论》的一部分内容完全相同,于是,起诉丙侵权,丙则认为乙的翻译没有得到甲的授权,不享有著作权,甲得知此事后,遂起诉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问:该案如何处理?
2009-05-11 17:26 gf4071……(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童云清律师 电话:18073630386 2009-05-11 18:18
乙未经甲许可翻译其作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丙在论文中适当引用,如不构成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则不构成侵权,但应指明作者及作品名称.
2 110网律师 2009-05-12 17:11
乙的行为已经侵权,丙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侵权。
3 孙新律师 2009-05-12 17:59
乙如为学习等合理使用目的而用可为合法,如出版则侵犯了原著著作权。翻译出版后,乙虽为侵权,但是还是对翻译作品享有版权的。因此可以起诉丙方。具体可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