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有一处房产,10年前抵押给银行贷款做生意,最后无力偿还,被法院拍卖,以低价被买走 我在农村有一处房产,10年前抵押给银行贷款做生意,最后无力偿还,被法院拍卖,以低价被买走。但是我只给对方办了房屋过户,没办土地证过户,土地证仍是我的名字(我们是集体土地所有证)。我的房子有很大一块院子,如果此处拆迁,院子部分会赔偿给谁?是给房产证持有人还是土地证持有人?
2015-05-04 21:36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5-04 21:37
你好,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2 110网律师 2015-05-04 21:41
当时怎么判的,一般归房屋所有者
3 李建成律师 2015-05-04 21:42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拆迁补偿属于对方所有。
4 陈晓云律师 2015-05-04 21:50
买家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过户
5 怀向阳律师 2015-05-04 21:51
你好,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和具体证据情况分析
6 孙新律师 2015-05-05 00:06
你好,房子已过户,属于买方的,赔偿款属于买方所有。
7 陈亮律师 2015-05-05 08:36
归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现在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是房主。
8 赵剑律师 2015-05-05 08:57
你好,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9 王艳玲律师 2015-05-05 15:50
要看拆迁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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