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在公司宿舍受伤 一名员工于下班后在公司宿舍洗澡时受伤。因宿舍便池有破损,其脚筋被便池破损处割断。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需要负责任?需要负多大的责任?
现在该员工在住院,医院要求必须有人陪护。如果由公司的员工去陪护,是否可算为该员工是上班?
非常感谢!
现在该员工在住院,医院要求必须有人陪护。如果由公司的员工去陪护,是否可算为该员工是上班?
非常感谢!
2011-02-19 09:25 ancafi……(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9日 10时36分
1、公司提供的住宿条件有瑕疵。该建筑瑕疵是造成员工损害的原因之一。需要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2、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各方的过错比例确定
3、去陪护的员工系公司指派,当然算作工作
2、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各方的过错比例确定
3、去陪护的员工系公司指派,当然算作工作
2 110网律师 2011-02-19 20:42
1、如果公司没有及时修缮宿舍便池,因此公司对员工的损害需负一定责任;
2、如果陪护员工是公司安排的,则员工的陪护工作期间当然算为上班。
2、如果陪护员工是公司安排的,则员工的陪护工作期间当然算为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