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要付赡养费吗? 我76年生,今年34岁,养父母今年67岁有五个女儿,82被养父母收养,我92年出来工作,2000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2001年家中农田被开发,分了两快地基,后卖了一块建房,2003年建好一店面房,房产证有我和养父名字,各占50%产权,因家庭锁事养父母天天大吵大闹,考滤到小孩的身心健康,我今年2月份搬出来租房子住,现在店面出租一个月650元,全部给养父母做生活活,现养父母说我遗弃她们,要解除收养关系,还要求房产权除我的的名,并要我赔偿教育费,婚娶,抚养费6万多元?从结婚到现在家里的所有费用都是我承担,养父母没有任何收入,请问房产如何分配,解除收养关系,我还要给她们赡养费吗?
2009-05-10 18:22 lqh198(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友才律师 2009年05月10日 19时01分
房产你有50%,解除收养关系,不需要给她们赡养费
2 2009-05-10 20:20
房产有你一半,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后互不负法律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