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不公怎么办? 民政局协议离婚,每双休日探视孩子两天,但有些原因女方4年没让探视孩子,我起诉到法院,签订了一份不公协议,以前4年抚养费让我补齐,以后每月多加100元抚养费,我都同意了,但探视时间却少的可怜,半个月探视5个小时,本来4年孩子已经和我生疏,这么搞,孩子跟我毫无亲情可言,我去法院信访还有相关部门申诉说这是一份极度不公的协议管用吗?不说调解协议嫉妒不公可以撤销吗?我应该怎么办?
2015-05-01 22:17 sdsxhl(上海-黄浦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5-05-01 22:42
答:另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就探视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2 代雨庭律师 2015-05-02 08:1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5-05-02 18:34
另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就探视时间另行协商确定。。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