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算不算诈骗? 我经人介绍,于今年1月份开始和一个女孩谈恋爱,然后她以要还信用卡为借口,先后通过现金(一万元左右,无证据),转帐(13900元)和我直接在柜员机上存到她的卡上(具体数额记不清楚了,在一万五以上),然后到4月24号,她突然说不跟我谈恋爱了。请问她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诈骗?我可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追回我的钱?
2015-05-01 21:54 ynztys……(云南-昭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5-05-01 22:27
报警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