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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讨债,讨回欠条
委托讨债,讨回欠条 律师您好:
    别人于两年前借走40000元钱,没打欠条。随后借款人失去联系,无法追讨。故委托他人讨债,并写了一份委托书,承诺事成之后付20%佣金。没想到半月前,委托的讨债人找到了借款人,借款人说没钱还,但以当前日期补写了借条。
    即然借款人写了借条,现在的借条应该是有效的。如果两年内我自己要回钱,那我要怎么兑付那20%佣金?
2011-02-18 21:57 我是善良人(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电话:18879133436  2011年02月19日 11时20分
你让委托人继续追讨。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1-02-19 15:00
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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