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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违章搭盖背后的故事
一起违章搭盖背后的故事 2012年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村民违法占地利用我们的墙体违章搭盖,侵犯了我们的相邻权。我们多次投诉国土部门不予制止,任其建成一栋二层楼的违建。后来迫于压力,2012年晋安区国土局作出榕国土资晋安罚[2012]246号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但始终无人拆除违章搭盖。三年多来,这个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可有关部门不予履行职责。于是我们向法院起诉国土部门不履职,可是市、区法院均驳回我们的上诉,认定国土已履职,即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吗?而且这些判决书与相关部门在12345平台上的回复也自相矛盾: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委办[2014]8号)及《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榕政办[2012]176号)第3条规定,现岳峰镇清违办已将该违法建设案件列入“两违”综合治理范围予以整治。我们不知道我们错在哪儿啦?该如何维权呢?
2015-05-01 12:14 林陈华华(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5-16 08:45
您好,如果对方有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就不能拆,如没有,你们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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