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留问题 各位老师好:
之前我爷爷、奶奶在新民市有18间房子,但是文革的时候强迫上缴了15间,给留了3间自用,然而这三间当时被政府使用,但是房产还是归在我爷的名下,现在房子被拆了,盖起了商业城。
前几天到政府部门咨询了这事,而且也查到了房产证明,承认我爷爷的所有权,但是说面积超过了150平,所以不给补偿。
想咨询下各位老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得到一定补偿? 有哪个法律条款证明超过150平的房子不予补偿?
如若可以我们应该怎样办理?
之前我爷爷、奶奶在新民市有18间房子,但是文革的时候强迫上缴了15间,给留了3间自用,然而这三间当时被政府使用,但是房产还是归在我爷的名下,现在房子被拆了,盖起了商业城。
前几天到政府部门咨询了这事,而且也查到了房产证明,承认我爷爷的所有权,但是说面积超过了150平,所以不给补偿。
想咨询下各位老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得到一定补偿? 有哪个法律条款证明超过150平的房子不予补偿?
如若可以我们应该怎样办理?
2011-02-18 14:41 魏丹123(辽宁-朝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02-18 21:31
可以起诉主张权利,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02-18 15:00
既然有产权证,就可以要求补偿。超过标准可以按照超过标准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