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8月14号,来天津工作,合同签了一年,当初没上保险 本人2013年8月14号,来天津工作,合同签了一年,当初没上保险,我也没要求上,2014年8月14号,又签了一年合同,直到现在,还在公司工作,如今想上三险一金,并要求把之前的补上,不知公司会同意么,要是达不成协议,受法律保护么,劳动局会让公司把以前的补上么??谢谢!!!!
2015-04-30 09:06 ask201……(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在线律师 2015-04-30 09:07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2 麦鹰雄律师 2015-04-30 09:35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有义务补上三金,具体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补上该三险一金,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公司补上该三险一金。
3 滕月辉律师 2015-04-30 09:5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
4 韩委志律师 2015-04-30 09:57
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社保
5 孙新律师 2015-04-30 10:06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属于公司义务
6 韩士队律师 2015-04-30 11:17
你好: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7 李建成律师 2015-04-30 11:44
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