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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2处骨折,事故出院应该怎么样赔偿?
脚2处骨折,事故出院应该怎么样赔偿? 本人在鞋厂上班.早上在上班的路上一辆私家车在 十字路口人行道把我的脚撞.脚2处骨折,事故出院应该怎么样赔偿?
2015-04-29 13:36 潘龙玑(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4月29日 13时48分
您好,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为工伤,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5-04-29 13:40
是否报警,责任怎么划分?
3 谷友军律师  2015-04-29 13:44
您好,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 张  静律师  2015-04-29 13:50
属于工伤和家庭事故双培。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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