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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2014年六月份买了一套138.54的房子,首付了30%15万多
律师您好。我们2014年六月份买了一套138.54的房子,首付了30%15万多 律师您好。我们2014年六月份买了一套138.54的房子,首付了30%15万多,后来因为我老公银行信用问题未貸下来款,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转给别人,售楼部还要收我迟纳金,请问这合理吗?
2015-04-29 12:03 ask201……(湖北-恩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5-04-29 16:09
这是不合理的,请委托律师依法起诉
2 李丹律师  2015-04-29 12:52
建议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处理
3 王宇航律师  2015-04-29 15:41
依照合同内容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5-04-29 15:43
依合同约定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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