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 婚前(2008年8月)老公首付十一万多,买了90点几平方的房子,购买合同上面是和我老公的名字。我们于2009年9月注册结婚,房子按揭是五年期限,每个月4千多的按揭费。

首付时我没有出一分钱,这三年多的按揭也是老公一人承担,婚后我一直在家没有出去工作,我想请问下这样的情况,如果现在我提出离婚,房子我能分多少?
还有,老公在结婚之前为朋友担保的债务,我提起离婚的话需要承担他之前的债务吗?我想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合,还有就是老公生育问题,结婚之前我是知道他这问题的。谢谢你们:帮帮我,谢谢,很迷茫!
2011-02-17 19:00 迷途的人(广东-江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17日 19时42分
个人认为:
1、购买合同写的是你和你老公的名字,那房产证是不是写你和男方共有。
据此,如果房产证上是你们两,那么物权的赠与生效。离婚就是一人一半。

2,结婚之前的担保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3,法律上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
2 罗远水律师  2011-02-17 19:14
房子你应分一半的份额,你老公婚前担保的债务与你无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