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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例双方申请离婚,女儿我没办带,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孩
夫妻感情破例双方申请离婚,女儿我没办带,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孩 夫妻感情破例双方申请离婚,女儿我没办带,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孩子归我的话…每月一千生活费给到18岁(17年)。小学和中学的学费你要负担一半(小学与中学共九年)!如果当月医药费超过一千或等于一千的情况下你就需要支付当月药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如果当月药费总额不超过一千或等于一千则由我一个人支付(直到女儿中学毕业)!我怎么办
2015-04-28 13:38 ask201……(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4-28 14:37
您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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