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辞退我合法吗? 公司要调我去本地80公里外的生产基地工作,我不同意,公司说我违反公司规定要辞退我,工资给我算到本月底,(我在公司工作近4年了)没有别的补偿,请问公司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11-02-17 11:14 lifeng……(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2月17日 11时3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依据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
3,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依据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给予经济补偿;
3,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陈晓云律师 2011-02-17 11:25
违法,可要求赔偿,赔偿按2倍的经济补偿计算。
3 2011-02-17 11:38
应有4+1个月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