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两年 老公提出跟我离婚 我跟老公结婚不到两年,有一个女儿8个月,因没有住在一起,感情变化,他提出跟我离婚,我没法接受,就离家出走了一个月,在一个月期间,他已感情破裂,自动抛弃家人为由把我告上了法院,把女儿也抢走了,19号就要开庭了,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因为我老公是外地的,女儿户口也在我这里。请问我有没有机会赢得女儿的抚养权
2009-05-09 00:31 小熙(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09日 00时43分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你可以拒绝离婚,待日后再做考虑。
因此你可以拒绝离婚,待日后再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