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给我家的住房(未房改),借给同事的儿子结婚居住,现在不肯归还 单位分给我家的住房(未房改),几年后借给同事(现已亡故)的儿子结婚居住,这个同事有住房并且他儿子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经多次索要不肯归还。去年拆迁,单位根据当年分房时的住房证给我家开了证明,和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经多次争吵、报警后他们依然不肯搬走,我们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所借房屋,法院却裁定为“本案系因单位内部分房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并据此驳回起诉。”请问法院的裁定有道理吗?适用的法律正确吗?我家需要上诉吗?
2015-04-27 14:49 kaixin……(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许威律师 2015-04-27 15:40
如你有证据证明当年是“借”给同事的,就是侵权纠纷,法院就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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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拆迁了,我结婚之后没有迁走户口,因为准备孩子在这边上学,就单独立了户,我和我儿子一个户头,现在
1个回复结婚22年,要离婚现在居住的房子在公公名下。但是是结婚的时候赠与我们的住房
2个回复我家有老爸老妈一个姐一个弟,姐以前就嫁出去了,我现在是以结婚有一个儿子,弟还没有结婚
2个回复房子是老的盖的结婚后分家了,分给儿子了,现在又拆迁了,拆迁安
3个回复我和丈夫从结婚到拆迁一直和婆婆在一起居住,住的是单位上的房子,没有房改,是承租房
0个回复我家在单位搞房改时买了套房子,然后加了一层,现在这里搞房产开发
4个回复就是我现在已经离职了,然后单位坚持不肯退我押金,原因是我差同事的钱没有还完
1个回复你好我正在办理离婚夫妻共有一房现在儿子结婚居住我想问这房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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